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客户统一服务热线

028-86282036
133 4885 2506

公开文件
您的位置: 主页 > 公开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实施认证及转换的工作安排

尊敬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客户:

为满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的CNAS-EC-041:201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实施认证的认可转换说明》的要求,我公司要求涉及到转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获证客户应做好转换准备、提出转换申请,并在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由依据"旧版专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旧版规范)向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规范)的认证证书的转换。

涉及到新版规范转换的客户包括以下行业:蛋及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制造、谷物加工、饮料生产、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食用酒精制造业、焙烤类食品的制造、糖果类食品的制造、食用油脂的制造、制糖、制茶、味精的生产、调味品、发酵制品的生产、饲料的制造、添加剂(含饲料添加剂)制造。(具体新旧专项技术规范名称和对照表见附录1)

关于转换期的说明:自2014年9月15日起我公司不再受理依据"旧版规范"的认证申请,2014年10月1日起不再安排依据"旧版规范"的审核,2014年11月1日起不再颁发依据"旧版规范"的认证证书,2015年6月20日之后依据"旧版规范"颁发的认证证书将失效。

为确保新版规范转换及认证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公司特作出如下安排:

一、新申请受理

我公司即日起开始受理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申请,2014年9月13日起可以安排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的审核。

二、已受理的合同的安排

1.已按照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受理的客户,且已按照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完成了审核(2014年9月13日之前),则依据旧版做出认证决定,但旧版证书将于2015年6月20日失效。此期间,客户内部应完成了新版规范转换的策划实施(如体系的变更、专项内审、管理评审等),提交转换申请/转换合同/合同更改补充协议,BCC将为其安排审核。

2.已按照旧版专项技术规范签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和提交申请的,且审核安排在2014年9月13日以后的,客户内部应完成了新版规范转换的策划实施,与BCC签署合同更改补充协议,BCC将按照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实施认证审核工作。

三、已获证客户证书转换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获证客户可以选择结合监督审核、结合再认证审核、专项审核三种方式进行转换工作。

2.转换方式及相关事宜

3.获证客户的转换工作准备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专业获证客户在申请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转换时,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

1)客户应针对体系范围的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进行全面有效的培训,完成内审员的培训转换。

2)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要求修订和完善管理体系文件,并予以实施、保存相应的运行记录。

3)至少针对体系文件修订进行一次覆盖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内容要求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提交一份修订后的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获证客户完成转换工作的准备后,可在准备转换认证审核日期前向我公司提出转换申请,并授权代表签署转换申请书。

4.转换审核重点

文件审核:BCC将重点关注获证客户是否识别了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同,并修订和完善了管理体系文件。

现场审核:BCC现场审核重点关注获证客户对体系具有影响的技术规范变化是否制定了必要的改进措施,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四、换发证书

对于转换审核通过且通过我公司认证决定的客户,我公司将为获证客户换发以新版专项认证规范为依据的认证证书。

具体转换认证审核工作由相关客服人员联系贵组织并协助安排。

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8日

附录1: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对照表


Copyright © 2012-2024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蜀ICP备17003612号